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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护卫大队荣获“全省先进护卫队”

发布时间:2006.03.21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授予集团公司护卫大队“全省先进护卫队”荣誉称号。近年来,集团公司护卫大队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关怀支持和集团公司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企业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集团公司护卫大队赵洪周同志荣获“全省优秀护卫队员”。(来源:山东宏河集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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