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应版块 > 招标信息 >

资产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30
阅读数:0

山东宏河矿业集团公司需出让的闲置厂房及设备定于2015年7月2日上午10时在宏河矿业集团三楼会议室现场竞价拍卖
  一、标的基本信息
  1、出让方:  山东宏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竞价内容: 闲置厂房设备拆除及出让
  3、标的概况:
  包一:化工公司高锰酸钾车间蒸发工段
  该工段厂房设备拆除及出让  起拍价:人民币叁拾万元
  包二:化工公司高锰酸钾车间提纯工段
  该工段厂房设备拆除及出让   起拍价:人民币伍万元
  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标的所在地(恒业化工公司)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须携带:(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2)法人和联系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1)申请人身份证;(2)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三、工作流程
  (一)竞价报名时间:2015年7月2日10时前
           现场报名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金额: 包一  伍万元整(¥50000元)
           包二  壹万元整(¥10000元)
   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开户单位:山东宏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济宁邹城支行   
  账号:7376410182100000241    
  未成交的意向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将在竞拍结束后无息退回
  (三)增价幅度
  包一: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的整数倍 
  包二: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的整数倍
  (四)其他要求
  1.竞价成交确定后,成交者的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竞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署成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者则视为违约,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确认后,竞买方三天内签订出让合同缴足货款后方可实施拆除外运工作,竞买方过期交纳货款视为违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出让人不承担在本次闲置厂房设备出让中拆除、运输、现场清理、安全事故、地方关系协调等处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和责任。
  4、意向竞买人应到现场实地踏勘,如有疑问须向出让方提出。凡参加竞价的竞买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竞买方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联系方式
  出让人:山东宏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 剑   
  联系电话:0537-5305128
       13562766720


                                       2015年6月30日

关闭窗口
集团新闻:
山海不为远 携手促发展——王建文带队赴青海、内蒙古洽谈推进重点项目
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丨全国低碳日
宏河集团迅速传达市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这些防灾减灾知识了解下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这些防灾减灾知识了解下
【横河煤矿】党建+模式,注入老矿井新活力(十九)
【横河煤矿】党建+模式,注入老矿井新活力(十九)
“筑清廉之基,建美好宏河”——宏河集团举行廉洁文化活动启动仪式
集团地址:邹城市宏泰路199号宏河工业园区 邮编:273500 电话:(86)0537-5305188 传真:(86)0537-5305123
版权所有:山东宏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鲁ICP备05013307号    尧网数字 | 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