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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宏河控股集团关于 职称晋升工作流程的管理规定(修订版)

发布时间: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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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的职称晋升材料上报,清晰该项工作的流程,明确各部门责任,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各公司、各单位的晋升人员到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填报专业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由所在人事劳资部门对申报人员近一年的出勤情况、安保处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签字后,由该公司技术负责人统一再核,最后由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签批同意后,上交集团人事职称科。

三、集团机关后勤各单位的晋升人员填报专业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后由晋升人员所在科室(办)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由部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上交由集团人事职称科。集团人事职称科汇总后由集团劳资科对申报人员近一年的出勤情况、安保处对相关情况进行集中审核。

四、集团人事职称科只受理各公司、各单位劳资人事部门上报的材料,不受理不经审核的人员晋升材料。

五、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当年的要求。

六、本规定20199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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