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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邹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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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单位),驻邹各企业:

按照《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四项重点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邹政办字〔2017〕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拟于今年开展邹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市突贡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邹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邹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在推荐选拔范围。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型优秀人才,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在金融保险、外经外贸、财会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门人才。

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已脱离专业技术岗位,专职从事领导或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在推荐选拔范围;未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兼职从事领导或管理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曾入选省、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和市“511”计划、儒学研究名家引进计划、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选拔条件

     市突贡专家的选拔人选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奉献社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年龄不超过46周岁,在本市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被聘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表现特别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被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破格参评。

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拥有国家公告授权的发明专利首位完成人员;

     (二)获得省及以上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的主要研究人员;

     (三)获得济宁市科学技术奖励的首位人员或邹城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四)在参与邹城市以上重点工程或重大科技攻关,或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或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特别是在我市重点发展的新材料、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装备、精细化工等领域,为我市经济转型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特别是在孟子思想、邹鲁文化、乡土文化、理论创新等方面,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获得济宁及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学科带头人;

    (六)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获得国家或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包括三等奖)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过省、济宁市以上荣誉(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杏坛名师、齐鲁名师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作为该课题的主要参与人,已通过结题鉴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七)在医疗卫生、农业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及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突贡专家选拔应以近5年(2013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三、选拔数量

     邹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不超过10名,管理期限为4年。   

      四、推荐选拔程序

     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向上推荐。市直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由其主管部门推荐上报;各镇街属企事业单位以及非公有制单位,由所在镇街组织推荐。

     推荐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重职业道德、重业绩贡献的原则,认真组织业内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到群众公认,业内认可。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没有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名单及《推荐邹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需在本单位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材料报送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主要有: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报告须加盖呈报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通讯方式。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

     2.《邹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附件1)一式3份,《推荐邹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式7份(标准A3纸打印,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推荐邹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1份(标准A3纸打印,加盖呈报单位公章)。

     3.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其他能证明本人成果和业绩的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呈报单位公章)各1份(参阅附件3,内容可调整,目录置前,单独成册)。其中,提报的专利、科研成果,应已在经济和社会事业中推广应用,并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附相关佐证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机构和获奖时间、级别、等次、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下同);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次。

     (三)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单位),驻邹各企业要认真做好证书及材料的审查工作,确认原件和复印件一致,保证推荐材料中所列情况属实,材料审查人需在《附件材料目录》上签字。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上述表格及相关材料请登录公共邮箱zcszyjsryglk@163.com(密码:5258536)下载。

     (四)请务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5258536,电子邮箱:zyjsryglk@163.com。

      六、组织实施

      推荐选拔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是市委、市政府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单位),驻邹各企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 致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实施。要以此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把业绩贡献突出、群众和社会公认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七、具体附件可登陆“邹城市人社局”通知公告栏进行查询。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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